“國雖大,好戰必亡;天下雖安,忘戰必危。”全民國防教育,是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的基礎性工程,是關系國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社會工程,也是築牢全體公民精神長城的重要手段。在強軍新征程上,我們必須着眼凝聚強軍興軍磅礴偉力,進一步加強全民國防教育組織領導、拓展全民國防教育陣地、創新全民國防教育手段、完善全民國防教育制度機制,常态化開展全民國防教育活動,構建與大國地位相稱的國防觀念,使關心國防、熱愛國防、保衛國防、建設國防、成為全社會的思想共識和自覺行動。
提升政治站位,強化全民國防教育組織領導。強國必須強軍,軍強才能國安。全民國防教育是國之大事,涉及軍地雙方多個部門,需要加強組織協調同向發力。當前,我國面臨複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,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,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。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站在國家安全和發展全局的高度,深刻認識到新時代加強全民國防教育的極端重要性,主動承擔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,把全民國防教育作為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竭力加強全民國防教育的組織領導,進一步完善全民國防教育領導機構,建立由宣傳部門牽頭負責、軍事機關配合落實的全民國防教育工作領導小組,把全民國防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;各地區要成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國防教育辦公室,加強人員統籌,配齊力量資源,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以及各類學校,要指定專職人員負責,确保全民國防教育“有人管、有人抓”;将國防教育納入地方黨委政府目标績效考核内容,發揮考核指揮棒、風向标的作用,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抓全民國防教育的主動性、積極性,推進全民國防教育落地落細落實。同時,廣大領導幹部要清醒地認識到全民國防教育是愛國主義教育、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内容,要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,做全民國防教育的堅定實踐者和弘揚者,形成履行國防義務、大抓國防教育的鮮明導向。
創新方法手段,提高全民國防教育覆蓋面、影響力。加強新時代全民國防教育,需要突出重點對象、拓寬宣傳渠道、豐富實踐載體,不斷提升教育質效。突出領導幹部這個重點。領導幹部是全民國防教育的“關鍵少數”,既是全民國防教育的組織領導者又是參與者,抓住了領導幹部,就牽住了全民國防教育的“牛鼻子”。應利用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、黨校幹部培訓、黨委議軍會、“軍事日”活動等時機,組織學習國防知識、邀請專家宣講國際國内安全形勢,不斷增強領導幹部的國防意識、憂患意識,自覺組織單位與所屬人員開展并參與全民國防教育。抓住青少年學生這個群體。利用各種時機,讓國防教育進學校、進班級、進課堂、進教材、進教案,認真組織開展“開學第一課”和紅色故事講解比賽等活動。結合學生軍訓,嚴密組織軍事課目彙報表演、國防教育圖片展、國防知識講座、觀看紅色電影和征兵宣傳片、召開國防教育主題班會等活動,在青少年學生心中播下愛國主義的種子。整合軍地資源開展社會國防教育。充分挖掘當地紅色資源,利用革命遺址遺迹,打造傳承紅色基因的全民國防教育基地,開發紅色旅遊線路,讓廣大人民群衆在休閑遊玩過程中潛移默化地接受國防教育。創新全民國防教育傳播手段,增強教育時代感。依托“傳統媒體+新媒體”“線上+線下”等平台,不斷拓展全民國防教育渠道,紮實推動國防教育進機關、進校園、進企業、進農村、進社區,覆蓋全社會各領域、各階層、各角落、各群體。利用公共場所大屏幕和公共交通移動電視,巡回播放國防法規、國防教育宣傳片,普及宣傳國防知識,搭建起具有平台自主性、廣泛傳播力、多層影響力、宣傳整合力的全民國防教育傳播渠道,擴大全民國防教育的覆蓋面,提高其影響力。
完善制度機制,推進全民國防教育規範有序開展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。社會越進步,經濟越發展,越需要法治來引導和規範社會經濟生活。依法開展全民國防教育,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内容,不僅要有法可依,還要完善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法規以及配套政策,讓全民國防教育步入規範化、法制化軌道。規範運行機制。建立全民國防教育軍地協作機制。全民國防教育涉及整個社會以及軍地雙方,組織開展活動需要雙方協力合作。因此,要明确軍地職責分工,建立聯席會議、學習培訓、請示報告、督導檢查等制度機制,确保全民國防教育開展規範有序、運行順暢、督導有力。完善考評獎懲機制。要把全民國防教育開展情況納入領導幹部述職考核内容,納入全國雙擁模範城、全國文明城市考核評價體系,納入單位部門的評先内容,納入學校績效考評體系,增加考評權重,并與領導幹部工作績效和提拔使用挂鈎,變“軟指标”為“硬任務”。組織檢查考評,由各地全民國防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牽頭,吸納地方黨政相關部門和群衆性團體參與,并成立考評指導小組,定期組織拉榜排名。結合全民國防教育日等重大時機,表彰一批全民國防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,對排名靠後的批評談話,甚至追究主要領導責任,形成獎優罰劣的鮮明導向。健全監督機制,壓緊壓實責任。發揮人大、政協的職能作用,對開展全民國防教育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對消極或不履行全民國防教育義務的單位和個人,通報批評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,同時組織回頭看,确保全民國防教育落到實處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法規。目前,國防教育法等國家層面法規,對組織開展全民國防教育隻作了一些原則性規定,彈性空間比較大,需要各地制定配套完善的政策制度,形成黨委領導、軍地密切合作、社會各界支持、全民共同參與的工作局面。比如山東省青島市出台了《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國防教育工作的意見》,規定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國防素養考察,對于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任用。
(來源:《中國國防報》,2022年6月8日)